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101号
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《烟囱设计规范》的公告
现批准《烟囱设计规范》为国家标准 编号为GB50051—2002,自2003年5月1日起实施 其中 第3.1.1.1.3.2.2等条为强制性条文,必须严格执行,原《烟囱设计规范》及原《烟囱设计规范》GBJ51-83的强制性条文同时废止.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.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oo三年一月十日
前言:根据建设部标准定额司文件及(99)建标标便字第20号 文的要求,由包头钢铁设计研究总院会同有关参编单位对1983年国家计委批准的<烟囱设计规范> GB50051—2002进行全面修订,在修订过程中,规范编制组开展了专题理论研究和试验研究,进行了广泛的调查分析。总结了近年来国内外烟囱工程设计经验和科研成果,并以多种方式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 经反复讨论,修改和试设计 最后经审查定稿。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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